[办事流程]
工资保险科办事流程
2007-03-12
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流程
一、正常退休的审批流程

  1、用人单位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用人单位携带该职工档案(含连续工龄审定表),女职工还需带劳动合同到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审定。

  2、用人单位到社保中心进行个人帐户清算。

  3、企业、事业转企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需分别填写《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个人帐户清算单》《养老保险手册》(或台帐)报送到我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审批养老金。

  4、用人单位依据已审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填写企业职工退休证,并到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加盖钢印。

二、因病退休(职)的审批流程

  参统单位职工因病办理退休的,除需按上述正常退休审批提供材料外,还必须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流程

  1、特殊工种认定

  (1)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提供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批准的特殊工种核准批件。

  (2)用人单位应携带需提前退休职工档案(含连续工龄审定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提前退休岗位工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送到我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审核。

  (3)职工在原单位从事特殊工种的,要求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由现单位携带需提前退休职工档案,并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原单位填写《提前退休岗位工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原单位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特殊工种审批复印件。

   2、养老金审批

  用人单位携带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的《提前退休审批表》、《个人帐户清算单》,并填写《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到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办理退休养老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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