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业务流程 一、项目名称:单位新参保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及“信息采集采集说明”、“参保须知”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后进行数据录入。 (二)携带以下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参保单位及个人电子信息; 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表二); 6、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二、项目名称:人员新参保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参保人员电子信息; 2、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三、项目名称:已参保人员本市范围内调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增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减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 四、项目名称:在职转退休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3]119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在职;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退休;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五、项目名称:修改公民身份证号码错误信息 政策依据:《关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1]53号) 《关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2]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申请(注明错误原因);2、正确的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18位身份证号码);3、正确的户口本复印件(参保人员18位身份证号码);4、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六、项目名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电子信息。 七、项目名称:手工报销门急诊医药费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医药费收据--“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机打); 2、处方底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药品收费清单(机打);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6、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电子信息。 按下列要求整理: (1)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每份单据;(2)汇总单据张数和总金额;(3)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逐笔录入;(4)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5)生成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电子信息。 注明:票据上的名字必须和手册一致不需带参保人员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八、项目名称: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2、住院费用结算单(加盖医院医保办章);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4、出院诊断证明;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6、《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按下列要求整理:1、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录入;2、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九、项目名称:手工报销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费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处方底方----“急诊处方”或“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均需加盖急诊章);2、医药费收据--“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加盖急诊章);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4、急诊留观证明(要求说明留观原因,并注明留观起止日期);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按下列要求整理: (1)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每份单据;(2)汇总单据张数和总金额;(3)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逐笔录入;(4)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十、项目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受理 政策依据:“关于贯彻《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京劳社医发[2002]4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家庭收入证明; 3、 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在校学习或就业状况的证明; 4、 特困人员疾病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的复印件; 5、 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6、 参保人所在企业连续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7、 参保人所在企业连续三年的“资产损益表”; 8、 企业停工、半停工月报表; 9、 特困企业上级??中本年度费用页的复印件; 11、 个人申请、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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