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来源:密云劳动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7-03-11

                                                   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业务流程
一、项目名称:单位新参保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及“信息采集采集说明”、“参保须知”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后进行数据录入。
(二)携带以下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参保单位及个人电子信息; 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表二); 6、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二、项目名称:人员新参保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参保人员电子信息;
2、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三、项目名称:已参保人员本市范围内调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增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减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
四、项目名称:在职转退休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3]119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在职;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退休;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五、项目名称:修改公民身份证号码错误信息
政策依据:《关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1]53号)
《关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2]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申请(注明错误原因);2、正确的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18位身份证号码);3、正确的户口本复印件(参保人员18位身份证号码);4、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六、项目名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保发[2001]27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电子信息。
七、项目名称:手工报销门急诊医药费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医药费收据--“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机打);
2、处方底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药品收费清单(机打);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6、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电子信息。
按下列要求整理:
(1)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每份单据;(2)汇总单据张数和总金额;(3)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逐笔录入;(4)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5)生成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电子信息。
注明:票据上的名字必须和手册一致不需带参保人员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八、项目名称: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2、住院费用结算单(加盖医院医保办章);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4、出院诊断证明;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6、《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按下列要求整理:1、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录入;2、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九、项目名称:手工报销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费用
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1、处方底方----“急诊处方”或“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均需加盖急诊章);2、医药费收据--“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加盖急诊章);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4、急诊留观证明(要求说明留观原因,并注明留观起止日期);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按下列要求整理:
(1)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每份单据;(2)汇总单据张数和总金额;(3)在手工报销软件中进行费用逐笔录入;(4)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十、项目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受理
政策依据:“关于贯彻《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京劳社医发[2002]43号)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家庭收入证明;
3、         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在校学习或就业状况的证明;
4、         特困人员疾病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的复印件;
5、         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6、         参保人所在企业连续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7、         参保人所在企业连续三年的“资产损益表”;
8、         企业停工、半停工月报表;
9、         特困企业上级??中本年度费用页的复印件;
11、    个人申请、单位意见。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