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 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 (2) 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单位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有关事务。 (3) 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收缴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4) 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职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 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数据库,管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