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相关政策问答
2007-03-16

                                              存档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一、如何缴费
1、问: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存档人员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原有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原余额可继续使用)
2、问:存档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存档人员携带本人存档卡、2张一寸彩色照片、具有18位身份证号的有效证件,到职介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协议,保险按月收缴。签订协议次月15号以后到邮政储蓄核实缴费,未划转缴费人员及时到职介中心查询。
3、问:基本医疗保险费多久不交视为中断?
答: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该连续缴费,存档人员应在距最后一次缴纳医疗保险费后60日内办理缴纳医疗保险手续,逾期90天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后再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180天以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方可报销。
4、问:初次缴费何时享受医保待遇?
答:存档人员初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之日起,180天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或三种特殊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
5、问:再次缴费有何要求?
答:①存档人员与原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指从原单位直接转入我中心),60天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②失业人员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60天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二、   如何报销
1、问:存档人员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答:在我中心下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后,持《基本一保险手册》住院,不用到我中心报销住院费;急诊留观并收住院的病人,留观费用由我中心报销。
2、问: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办法实施后,存档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里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累计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纳时间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规定》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享受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建立个人帐户,将大额医疗互助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办理退休手续后,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参保(具体事项请去街道社保所咨询)。
        存档人员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1、存档人员如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答:存档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应提前一个月带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卡、医疗保险手册和保险发票到我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无医疗手册人员带一张一寸彩照。
2、存档人员如何办理病退手续?
 答:存档人员男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不满此年龄的病人可办理退职。病人需个人申请、递交1张一寸照片、1年以上相关病历材料(复印件)、医生诊断证明和各种检查记录(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00元鉴定费及保险发票到我中心登记。
 3、存档人员如何办理从事有毒有害工种退休手续?
 答:存档人员男55周岁,女45周岁,持存档卡、提前退休申请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发票提前一个月到我中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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