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解读] | |||||||||||||||||||||||||||||||||||||||||||||||||||||||||||||||||||||||||||||
|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补充通知 | |||||||||||||||||||||||||||||||||||||||||||||||||||||||||||||||||||||||||||||
| 来源:密云县劳动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7-07-30 | |||||||||||||||||||||||||||||||||||||||||||||||||||||||||||||||||||||||||||||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补充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最新政策解释,现将“一老一小”参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因本市中小学在册学生数据库个人信息不全,所以市社保中心无法实施信息转换工作。请各学校通过学校版采集软件自行录入所有学生的个人信息。
二、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出生28天以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可在90日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三、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没有享受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就医和报销办法按《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医发[2007]9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四、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可持当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和复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五、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可在所在区县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七、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是指按照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接受借读生管理的通知》(京教基[2002]36号)规定,办理借读手续,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可按《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自愿选择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八、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不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需持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在其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九、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参保范围不包括外国籍人员。
十、《实施意见》中所称托幼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
十一、《实施意见》中所称普通高等院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
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成人教育以及函授、进修、网络、业余、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十二、对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学生,在进行参保登记时,由所在学校或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免收借读费的外地学生参保情况表》(表样附后)。对此类人员区县社保经办机构需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标识。
十三、为便于操作,对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学生,在填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区县与所在街道名称”时,均按其借读学校所在区县与街道名称填写。
十四、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无法提供公民身份号码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和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无公民身份号码的书面材料。
十五、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的子女参保时,需提供台湾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十六、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提供的证明中,经确认无公民身份号码的,需向市社保中心申请派位社会保险标识码,届时应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十七、对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但因故经批准休学的学生,由原就读的所在学校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十八、具有本市城镇集体户口的学生或儿童,按本市正式户口对待。符合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的,按本市正式户口对待。
附:《免收借读费的外地学生参保情况表》
备注:享受免收借读费的人员有以下六种类别,请确认以下某个类别后填写序号即可。
1、知青的子女;2、随军家属的子女;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的子女;
4、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的子女;5、引进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
6、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口的子女。
密云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07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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