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 关于退休待遇重新审核补发的通知 |
| 来源:密云县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08-01-16 |
关于退休费待遇重新审核补发的通知
各参统单位:
自2006年1月1日起按照2令审批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2007年按照183号令在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批的,请各单位每月1-20日、携带原《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清算单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重新核准)及公章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部门办理退休金计发办法变更和补发手续。
密云县社保中心
2008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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