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老一小”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密云县医疗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07-08-22

 为进一步做好“一老一小”有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有关要求:

 

一、8月底前参保的重点与工作重心在街道社保所

 

(一)8月底前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专人负责联系或开会),对街道社保所给予具体有效的指导,检查或抽查登记录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比如:

 

     1、登记表的内容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2、身份核实是否按要求办理,必要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是否存留;

 

     3、录入是否符合要求。

 

(二)8月底前对本街道和本区县散居儿童的信息登记与录入要完成,确保9月初入库,特别是要保证无保障老年人应尽可能在8月底完成。

 

二、9月份参保的重点与工作重心则在学校与托幼机构

 

(一)8月底至9月初,主动对本区县的学校进行培训,或者深入学校指导登记录入工作,同时对中小学校做好数据信息未转换的解释宣传工作。

 

(二)将新近制定的政策与解释对学校进行宣传,及时解释与解决学校提出的各类问题。

 

(三)对学校反映的特殊问题,尤其是本区县无法回答解决的要及时汇报。

 

三、截止8月底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每周三上报登记与录入的进度工作,要求各街道及时准确上报进行数据。

 

四、91日将进行数据导入的试点工作,如测试正常,则93日就可以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如测试有问题,则仍按原时间(95日)启动。届时,市社保中心将通过医保发布系统进行及时通知。当一老一小的信息系统全面启动后,各区县要集中组织人力与物力,重点对一老一小经办的业务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与帮助。

 

五、对采取银行扣款的,扣款时间拟在910日、917日和28日进行以下时间进行。需要说明一点,街道社保所务必在926日(含26日)将参保信息交给区县社保中心,其必须及时进行信息导入处理。

 

     六、经近期调研发现,有部分参保人员在填报《个人登记表》(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与城镇老年人专用)时出现以下问题,请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及时通知到各街道(镇)社保所,对《个人登记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完整。对于填报或录入有误的,要尽快变更、调整。

 

1、如参保人缴费对象选择为“参保人自交”、缴费方式为“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则对应的扣款银行和扣款银行卡号或存折号两项填报的必须是参保人本人在银行或邮局开设的卡、折信息。同时,为了方便今后与参保人取得联系,其亲属有关信息也要提供完整。

 

2、如参保人缴费对象选择为“参保人亲属代缴”、缴费方式为“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则对应的扣款银行和扣款银行卡号或存折号两项填报的必须是参保人亲属在银行或邮局开设的卡、折信息。同时,必须填报亲属有关信息。包括:参保人亲属姓名、参保人亲属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亲属性别、与参保人关系、参保人亲属电话。既,如果是参保人亲属代缴的,必须填报参保人亲属的卡、折信息,不要填报参保人自己的卡、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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