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 关于“一老一小”经办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解释 |
| 来源:密云县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07-08-22 |
一、上国外或港澳台大学的,学生本人或亲属需提供入学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二、对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人员,其在证件标明的有效期内与规定集中参保的期限一致的,即可按享受免费待遇。
三、父母一方有居住证,但子女长期在外地居住或上学的,在居住证上标有子女姓名的或在居住证上没标明子女姓名的均可参保,但需提供证明有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外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上标明的居住地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四、有关银行零余额扣款的处理问题:
交通银行与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实现零余额扣款,即卡或折内只存有50或300元的,在扣款后允许零余额。北京银行则不允许,因此应进行宣传,存入大于或等于60或310元的钱款。
五、参保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指定的银行或邮储的卡或折。凡是未规定办的,应重新办理。
六、对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有外地养老,但无医疗保障的退休人员,申请参保时需开具无医疗保障的书面证明,证明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只需要本单位或者当地医保部门开具的证明即可。
七、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上外地大学的学生,开学后需提供学校或当地医保部门提供的无医疗保障的书面证明,证明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可在9月内由家属代办。
八、为便于核发医疗保险手册,区县社保中心打印的《就诊信息表》中粘贴照片的空白处体现“部门指标”的具体内容,如:一年级一班,高一三班等。
九、学校与托幼机构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可以现金、支票及银行托收三种方式缴费。
十、对异地居住与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履行外地定点医院确认与特殊病的审批程序上,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医保发[2007]47号)第八条至第十一规定执行。
十一、对于符合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免收借读费的外地户口的学生,要将身份证复印件和免收借读费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由学校上报区县社保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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