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级)
2007-04-05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级) 
 

1 、项目名称: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级)

2 、项目类别及编号: 备案类 MTGXSDLD002-2003

3 、项目依据: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颁布 < 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的通知》(京劳社培发 [2001]135 号)

4 、对象及范围: 具备《民办培训学校》资格

5 、办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

( 2 )社会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3 )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

以上材料依据《关于社会培训机构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广告(简章)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劳培发 [1998]121 号)。

6 、办理程序: 受理、审定、告知

7 、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8 、费用情况: 本项目不收费

9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北京市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

11 、联系电话: 6904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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